| 1. 立即停車. 2.
立刻安排警告標誌或警告信號以防另一起車禍.
3. 立即幫助任何受傷的人,
除非在完全必要的情況下,千萬不可任意移動或抬起傷者,
隨意移動傷患可能造成更大的傷害.
4. 若有任何人受傷,
立即通知最近的警察局或公路巡邏警察.
5. 車禍時,
慌亂之餘難免張徨失措, 請將本冊背面資料, 則助益無窮.
6. 若有任何傷亡,
或是有任何人遭受 $250 以上的財物損失, 請務必填送報告給公共安全局.
若有警方人員到達車禍現場及車禍情形, 則警察會填送這份報告.
7.
如果您不小心撞壞沒有看管的車輛或建築, 請在顯明易見處留張紙條,並且寫下您的姓名,
住址, 電話, 以及您駕駛的車主姓名, 同時說明車輛的 經過情形.
8. 車禍發生在交通繁忙的地點,
如果車子還能安全移動, 則請將車子移到附近安全的地方,
以妨礙道路的交通.
9. 車輛發生後,
請儘快與您的律師聯絡, 請您或您的律師與您的保險公司聯絡. 請牢記:
除非您的律師同意, 請您絕對不可與任何人言談或筆談車輛的談話內容.
如您需遺要一位有經驗的好律師, 請與我們聯絡. 我們的電話是
713-333-3333, 281-333-3333, 外州電話是 1-877-779-9898
10. 我們是 Member American
Trial Lawyers Association. Texas Trial Lawyers Association. Not Board Certified.
Member Texas Bar Association. 自 1976 年執業迄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