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重啟 享「公共負擔」不給綠卡
根據美國公民與移民局(USCIS)網站公告,川普政府將開始追溯適用「公共負擔」(Public Charge)移民規定。該公告指出,這項規定適用所有未來綠卡申請,以及2020年2月24日以後,採用郵寄或電子方式申請或申訴綠卡的案件。
移民局表示,全國禁令生效後提出的綠卡申請案件,如果已經獲得覈准,將不受追溯適用影響。
根據川普政府2019年公佈的移民新規,在任何3年期間,至少領取一項公共救助逾12個月的任何移民,將被視為「公共負擔」,在申請綠卡時可能遭到拒絕。這些公共救助包括Medicaid、糧食券、社會福利或公共住宅補助。
移民官員在決定是否讓移民入境,或發給合法身份時,新規讓他們更容易拒絕可能依賴政府補助的移民。
川普政府在2019年宣佈這項規定後,立刻引發司法挑戰。最高法院1月時以5-4解除全國禁令;當時聯邦上訴法庭仍然在審理中。4月份,最高法院否決紐約州及其他州提出的疫情期間封鎖規定的要求,准許公共負擔規定繼續生效。
聯邦巡回上訴法庭在8月12日裁定,除紐約州、康乃狄克州、佛蒙特州以外,政府可在其他州對簽證或綠卡申請人進行財產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