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定:擁有臨時保護身份非移民,不符合申請綠卡資格
最高法院週一(6月7日)一致通過裁定,數以萬計因為人道因素而在美國的非移民,若是非法入境,將不符合申請永久居留綠卡的資格。
自由派大法官埃琳娜·卡根 (Elena Kagan) 為法院寫道,根據現聯邦移民法明文規定,禁止非法進入美國,且目前以臨時保護身份TPS (Temporary Protected Status)留在美國的人,申請「綠卡」以永久留在美國。
這項法規適用於那些因為原國家受到戰火、或災難摧殘而赴美的人,他們可以透過臨時保護身份不被驅逐出境,甚至是在美國合法工作。目前大約有來自12個國家、高達40萬人是以這樣的臨時保護身份在美國生活。
卡根指出,雖然 TPS 計劃給予外國人非移民身份,但這種身分提供的是暫時的緩解,不等於有資格獲得永久居留。此案使拜登政府與移民團體間出現矛盾,移民團體指出,許多出於人道主義原因來到美國的人,已經在該國生活多年,生下了美國公民並在美國紮根。
(Earthquake in Central America)
目前有12個國家適用TPS 計劃。比如2001 年,美國為薩爾瓦多移民提供法律保護,因為當時 薩爾瓦多 發生了一系列地震事件。來自其他 11 個國家的人民包括了海地、洪都拉斯、緬甸、尼泊爾、尼加拉瓜、索馬里、南蘇丹、蘇丹、敘利亞、委內瑞拉和葉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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