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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間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推高價格預期將受處罰


疫情防控期間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推高價格預期將受處罰


  中新網2月1日電 據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消息,市場監管總局1日發布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擡價格違法行爲的指導意見(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捏造或者散布疫情擴散、防治方面的虛假信息,引發群衆恐慌,進而推高價格預期的行爲將受處罰。

  爲確保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以下簡稱疫情)防控期間口罩、抗病毒藥品、消毒殺菌用品、相關醫療器械等防疫用品以及與群衆日常生活相關的糧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秩序穩定,強化和規範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查處哄擡價格違法行爲,依照《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市場監管總局提出指導意見。

  意見指出,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漲價信息。經營者有捏造或者散布的任意一項行爲,即可認定構成《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的哄擡價格違法行爲。

  經營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認定爲捏造漲價信息。包括:(一)虛構購進成本的;(二)虛構本地區貨源緊張或者市場需求激增的;(叁)虛構其他經營者已經或者准備提價的;(四)虛構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價格預期的其他信息的。

  經營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認定爲散布漲價信息。包括:(一)散布捏造的漲價信息的;(二)散布的信息雖不屬于捏造信息,但使用“嚴重缺貨”“即將全線提價”等緊迫性用語或者誘導性用語,推高價格預期的;(叁)散布言論,號召或者誘導其他經營者提高價格的;(四)散布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價格預期的其他信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