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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安那州批准公民在無許可證和培訓的情況下自由攜帶隱藏的槍支


路易斯安那州批准公民在無許可證和培訓的情況下自由攜帶隱藏的槍支


【美南新聞記者泉深報道】路易斯安那州的一項由衆議院刑事司法委員會提出的允許該州公民在沒有持槍許可證和培訓的情況下自由攜帶隱藏槍支的法案于周叁(5月19日)獲得通過。



根據《博西爾新聞論壇報》 (Bossier Press-Tribune)的報道,參議院第118號法案(SB118)由州參議員傑伊·莫裏斯(Jay Morris)倡導,適用于年滿21歲且未因重罪或暴力犯罪的成年人。



報道說,該法案將允許公民自由攜帶隱藏的槍支,而無需任何許可證和槍支培訓,盡管該法案已由衆議院委員會進行了修改,包括可選擇的槍支培訓課程。現在,它符合由衆議員布萊恩·豐特諾特 (Bryan Fontenot)編寫的HB 596的目標。豐特諾特的法案正在等待參議院委員會的聽證會。



SB 118還規定,持槍者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不得超過.05,他們必須向接近他們的任何警務人員回報喝酒情況。

該法案的支持者認爲,遵守法律的公民有權攜帶《第二修正案》中的隱藏武器,除非有令人信服的理由阻止其攜帶。反對者呼籲持槍者應接受比選修課程更多的培訓,同時認爲需要培訓和攜帶隱蔽槍支的許可證是必要的保障措施。

報道說,委員會星期叁的大部分證詞來自反對這一變化的反對者。

路易斯安那州警察協會的主席邁克·科納普斯(Mike Knaps)說:“我們不反對隱蔽式隨身攜帶槍支,我們只是認爲必須在槍支教育和培訓上給予支持。”



路州民主黨衆議員弗雷德裏克·瓊斯(Frederick Jones)辯稱,該法案將傷害黑人社區,因爲一些黑人認爲他們已經被視爲對執法部門的威脅。



瓊斯對莫裏斯說:“我希望您對州叁分之一或更多的與警務人員進行可怕互動的人更加敏感。” “與他們是罪犯無關,與他們是壞人無關,他們只是處境惡劣,他們是少數派,正在與警察打交道。”

路易斯安那市政協會的執行顧問卡倫·懷特(Karen White)指出,根據《博西爾新聞論壇報》的報道,“涉及憲法權利時,人權並非不受約束。”



豐特諾特在本月討論HB 596時,辯稱州警察在申請槍支許可證的程序上花費了約70萬美元(包括背景檢查),每年收取申請人約500萬美元。

他對衆議院說:“我認爲應該接受培訓,但憲法規定我們有權擁有槍支。” “誠實的公民不應承擔背景調查的負擔。”

據路易斯安那管理學校新聞服務部(LSU Manship School News Service)的報道說,該委員會以6比4的票數通過了SB118法案,民主黨人和一名獨立派人士投了反對票。

(圖片來自網絡,版權歸原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