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擊瀏覽 休斯頓黃頁 電子書
新聞 / 今日要聞

大陸開始對“台獨”追究法律責任


大陸開始對“台獨”追究法律責任


【轉載】8月3日,浙江省溫州市國家安全局依法對長期從事“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分裂國家、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嫌疑人楊智淵實施刑事拘傳審查。大陸人民歡呼雀躍,叫好聲一遍。



楊智淵長期鼓吹台灣獨立,夥同他人成立從事“台獨”分裂活動的非法組織“台灣民族黨”,以“推動台灣成爲主權獨立國家並加入聯合國”爲目標,高調鼓噪“公投建國”,大肆推行“急獨”路線,積極策劃實施“台獨”分裂活動,涉嫌分裂國家犯罪和煽動分裂國家犯罪。

衆所周知,島內“台獨”勢力勾連外部反華勢力,極力煽動兩岸對立,抗拒兩岸統一,謀求台灣獨立,阻礙國家發展,妄圖分裂國家,嚴重危害台海和平穩定和國家安全,嚴重損害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公然挑釁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公然挑釁國家法律尊嚴。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國家安全機關將堅決運用反分裂國家法、國家安全法等法律武器,對“台獨”分裂勢力抗拒統一、謀求獨立、破壞和平、遏制發展的種種逆行,依法嚴懲不貸。

楊智淵案是中國大陸追究“台獨“分子法律責任的第一起案子。楊智淵被抓,標志著中國大陸開始對“台獨”分子依法追究法律責任,更標志著中國大陸開始對台行使法律管轄權。可以預期,楊智淵案乃第一案,但絕非最後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