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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盛頓訊】美國衆議院監督委員會日前通過表決,認定前總統比爾・柯林頓(Bill Clinton)及前國務卿希拉蕊・柯林頓(Hillary Clinton)因拒絕配合艾普斯坦(Jeffrey Epstein)相關調查、未依國會傳票出席作證,構成「藐視國會」。相關決議後續仍須送交衆議院全體表決,才能正式移交司法部處理。
據《Axios》報導,委員會針對比爾・柯林頓的表決結果爲 34票贊成、8票反對,其中包括9名民主黨議員投下贊成票,另有2名民主黨議員棄權;針對希拉蕊・柯林頓的表決結果則爲 28票贊成、15票反對,僅3名民主黨議員支持,1人棄權。
「藐視國會」是國會較少動用的執法手段之一,若最終成立,最高可判處一年徒刑,並處以最高10萬美元罰款。委員會的表決僅爲第一階段,仍須經衆議院全體通過,相關案件才能移送司法部決定是否起訴。由于共和黨目前在衆議院席次略占優勢,外界普遍認爲法案通過的可能性偏高。
監督委員會同時否決民主黨提出的一項修正案,該修正案主張在追究柯林頓夫婦責任的同時,也應對司法部長帕梅拉・邦迪(Pamela Jo Bondi)采取行動,理由是她遲遲未公布艾普斯坦相關檔案。
監督委員會主席、肯塔基州共和黨衆議員科默(James Comer)表示,委員會無法接受比爾・柯林頓提出的條件,即在「沒有正式逐字記錄、且委員會成員未全數在場」的情況下于紐約作證。他指出,相關談判因此破裂。
科默在聲明中表示,柯林頓夫婦近期的要求「清楚顯示他們認爲自己的姓氏應享有特殊待遇」,並強調,沒有正式筆錄的作證安排缺乏正當性,「這是對希望了解艾普斯坦犯罪真相的美國民衆的一種不尊重」。
民主黨方面則批評,該次藐視國會的表決具有明顯黨派色彩,認爲共和黨選擇性發出傳票,意在保護前總統川普。華盛頓州民主黨衆議員蘭德爾(Emily Randall)表示,委員會在執行傳票時「明顯具有選擇性」,但她也強調,任何人都不應拒絕國會傳票,皆有義務提供相關資訊。她的表態被外界解讀爲支持此次表決。
根據委員會說明,柯林頓夫婦的作證程序曾多次延期。原訂作證時間爲去年10月,因比爾・柯林頓表示需出席葬禮而延期至12月;隨後再次推遲,其律師團隊亦未提出新的可行日期。
資料顯示,比爾・柯林頓曾在2000年代初期搭乘艾普斯坦的私人飛機,當時艾普斯坦尚未被指控涉及性犯罪。已公布的部分艾普斯坦檔案中亦出現柯林頓的照片,包括在艾普斯坦別墅泳池遊泳及躺臥于類似熱水浴池的畫面。
柯林頓發言人回應稱,這些影像距今已數十年,且在艾普斯坦罪行曝光前,柯林頓早已與其斷絕往來。
依據法律規定,艾普斯坦檔案中大部分文件原應于去年12月19日前公開,但目前仍有相當數量文件尚未完整披露。已公開文件中亦包含大量依法遮蔽的內容,包括相關調查人員的姓名與影像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