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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离婚潮?德州律师解析:「离婚手续没有想像中的难」


新冠离婚潮?德州律师解析:「离婚手续没有想像中的难」

【美南新闻记者萧永群报导】疫情使得各地涌现离婚潮,夫妻相处之道实不易,有时放手往往是使双方解脱的唯一解法。本台独家邀请到了德州地区执照律师Tracy Lin,来分享这样的现象是否也在德州逐渐发酵,并给予有离婚打算的民眾一些意见。


疫情之下,德州离婚率是否上升?


据统计,在上海许多夫妻在封城的朝夕相处下,出现矛盾,线上离婚预约从三月中旬排到四月。但Tracy 指出,就她个人的观察而言,疫情并没有对德州地区造成所谓的离婚潮。她也认為这阵子虽然有离婚案件,但原因都没有和新冠有直接关係。反而有一名离婚的客户,因為疫情期间独自带孩子太辛苦,因此诉诸律师,希望能将回中国的前夫找回来德州,一同尽到养育职责。但林律师也提醒,法律可以在金钱上给予保障,但并没有办法限制某个人居住与生活的权力,因此就这个案例而言,是行不通的。


亲爱的我们离婚吧:离婚该从何着手?

林律师指出,在美国每一州的家庭法都有所不同。在德州,要申请离婚只要去当事人居住的郡、居住地区法院去递交申请,前提是要在德州住满半年、该该地区住满两个月。因此,即使想申请离婚的配偶中,甲方在国外,只要乙方人在德州,满足当地「居住要求」,甲方都能委任当地的律师,协助递件、请法院申请传票,再寄到配偶手上,这样子就开始了法定程序,也就是说在国外的一方不一定要到美国申请。

举例来说,她曾经碰到一个冤枉案例,一名台裔女生和德州人在美国、台湾都登记结婚,但日后反悔想要离婚。因此女方就在台湾委任律师,準备了一年后,上了法院才发现台湾法官不受理美国的离婚案例。因此林律师指出,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女方能在台湾委任美国丈夫所在的州的律师,协助在当地递件、跑程序,等到离婚证书下来后,就能拿到台湾翻译,并去户政事务所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此外,林律师提醒若是在德州收到法院离婚传票,若在规定期限内没去法院报到,就会被认為是缺席、不出庭,将直接被判输,原告可能就会得到所要求的财產或赔偿。


德州离婚「60天」冷静期、怀孕期间不离婚?!

林律师指出,德州离婚有60天的冷静期,也就是说递件后60天,才能正式离婚,在这段期间内双方可以谈妥离婚条件,只要双方谈妥,到时一个人去法院发誓、提供双方签好的合约等即可。

另外,如果女方在离婚期间怀有身孕,依照德州法律,虽然可以递件,但是法院是不会在这段期间审理离婚的,目的是為了「孩子的利益」,而孩子的利益也永远会是法官判断的优先依据。


人人都关心的是:财產怎麼分?


林律师也指出,财產分配主要是要靠「时机」与「谋略」,虽然法律上有提到双方必须把婚后财產都诚实回报,并平均分配。但实际执行上并不会这麼顺利。但林律师提点,因為德州保障孩子的福祉,若离婚一方是家庭主妇,没有经济能力,平时在家顾家带小孩,通常法官几乎都会判先生搬离,让太太能在家裡继续照顾小孩,甚至还可能要求先生支付赡养费、太太的律师费。背后的道理其实很简单,即爸妈的争吵纠纷不应该影响小孩的利益与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