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严限堕胎权 美司法部提诉称牴触宪法
(中央社)美国德州实施「德州心跳法」,几乎完全禁止妊娠6週之后堕胎。司法部履行总统拜登先前誓言捍卫堕胎权的承诺,今天对德州提起诉讼。
美国司法部长贾兰德(Merrick Garland)对媒体表示:「(德州)这项法律明显有悖於宪法。」
他说:「所有美国人,不管政治倾向或所属政党為何,都应為这种想牴触美国宪法的计画感到担心。」
最高法院於1973年创下重要案例的「罗诉韦德案」(Roe vs. Wade)中,裁定女性堕胎权受保障,但保守共和党人领导的数州试图以立法的方式来限缩堕胎权,多数在南方。
法院经常挡下限制堕胎的企图,但最高法院大法官在共和党籍前总统川普执政期间从自由派转為保守派占多数,上週决定不阻止德州制定限制堕胎的相关法律,民主党籍的拜登政府下的司法部即採取反制动作。
拜登上週抨击最高法院的决定,矢言极尽政府之力加以推翻。司法部已向美国德州西区联邦地区法院提告,希望取得禁止实行「德州心跳法」的强制令。
「德州心跳法」(Texas Heartbeat Act)於今年9月1日生效,禁止女性在仪器可侦测到胎儿心跳之后堕胎,通常是在怀孕第6週,然而许多女性这时还不知道自己怀孕。此外,因性侵或乱伦而怀孕的情况也不能例外。
根据美国民权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数据,德州约85%到90%的堕胎女性至少怀孕6週。
德州共和党籍州议员通过的法案,允许大眾控告在怀孕第6週后实行堕胎手术的医师或任何促成手术的人。
贾兰德表示:「截至目前,这项法律已达到预期效果。由於法规导致堕胎诊所开业的风险过高,提供堕胎手术的人已歇业。这让德州女性无法行使宪法赋予的权利。」
贾兰德还批评法律条文允许普通公民告发,若检方成功起诉被告,告发人可获1万美元奖金。他说:「这项法令授权完全没有私人联繫或损害的一般公民去当赏金猎人。」
美国民权联盟生殖自由计画副主任阿米力(Brigitte Amiri)乐见司法部採取行动,她说:「在德州和全国人人都能行使堕胎权之前,我们不会停止。」
共和党籍德州州长艾波特(Greg Abbott)办公室则表示:「德州通过了法律,确保每个有心跳的孩子生命都能免於堕胎的摧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