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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斯顿市长:窃盗750元以下、轻罪者免坐牢


休斯顿市长:窃盗750元以下、轻罪者免坐牢

休斯顿市长9月28日签署一项行政令1-68,指出针对未来窃盗750元以下等A级、B级轻罪者实施“传单即释放”,也就是说收到传票后不会被逮捕,而是可以在现场开传单后,随即释放,待出庭日在法院出现即可。


根据目前供部的资讯,符合以下资格者属於轻罪范畴:

• 拥有受管制物品(少於4盎司)
• 盗窃(被盗财產750美元以下)
• 服务盗窃(金额在750美元以下)
• 刑事轻罪(损失在750美元以下)
• 涂鸦(损坏范围2500美元以下)
• 惩教设施内使用违禁品
• 持无效驾照开车

这项政令已经於9月29日生效,特纳表示这有助於减少监狱内的非暴力犯数量,也可以减少警察处理程序上的时间,整体而言更加人道。休斯顿警察工会副主席Griffit也对此表示赞同,并指出如果犯人潜逃、不去法院,到时候可以在进行逮捕。


然而,这项行政令却引起极大反弹,许多民眾认為签署得太过仓促,此外,对於轻罪的定义太过模糊,警方可能自由心证,也有人认為这样一来将会使得犯罪率飆高,苦了市井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