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TikTok起诉美国政府,和川普槓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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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华人社区最关注的莫过於TikTok与微信恐被封的话题,在川普政府的施压之下,屡传TikTok可能出售给微软。然而在本月24日,TikTok正式对美国政府提起告诉,本台独家邀请到华府资深律师程绍铭,针对诉讼内容精闢解析。
律师:TikTok诉状「公关」满分
程绍铭指出,8月24日,TikTok在加州联邦法院,对川普总统和商务部长罗斯提起诉讼。诉状内容可谓结构严谨,脉络清晰,引经据典,他认為这体现出抖音公司律师深厚的法律功底。其中,诉状中两诉求显示:
- 第一个是宣布合法性的裁定(declaratory judgment),即要求法庭宣布川普禁TikTok的行政命令为非法。
- 第二个是禁止执行的裁定(Injunction),即禁止川普的行政命令得到执行。
如果抖音的这两个请求得到法院的认可,抖音就算胜诉了。
诉状中的六个事实,政府无证据「莫须有」罪名
程绍铭指出,如果需要法庭支持自己的诉求,那么诉求的当事人必须提出强有力的事实证据。抖音提出了六个方面事实证据:
- 抖音在全球取得的成功是来自于私营企业的创造力。符合美国的文化和企业精神,应该得到美国的政府的支持,而不是打压。
- 抖音已经采取了相关的步骤去保护美国用户的隐私信息。
- 抖音主动地就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与美国政府沟通。
- 川普的禁令违反了正当程序,没有给抖音任何申辩的机会。
- 川普的禁令,宣称保护国家安全是假,为川普反华造势是真。
- 大量独立的专家证人的分析证明行政命令缺乏基本的事实依据。
川普行政命令的七处违法,程序有问题!
抖音向法院提出,川普的禁令,有七项违反美国法律的地方,包括:
- 违反《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中的正当程序
- 违反《美国国家紧急法案》的适用范围
- 违反《国际经济授权法案》的适用范围
- 违反《国际经济紧急授权法案》中不得干扰个人和商业通讯的要求
- 违反三权分立,立法权不得转让的原则
- 违反《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中禁止无偿征用的条款
- 违反《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中言论自由的条款。
TikTok:我们是娱乐公司,非通讯公司
一个好的诉状,一般还会有一些自己独到的、新颖的论点,程绍铭认為TikTok的诉状也不例外。比如说,TikTok说自己是一家娱乐公司,而并非是一家通讯公司,何谈国家通讯安全造成隐患?再者,若TikTok公司对美国的国家安全造成隐患,让微软收购抖音,那么为什么又要在微软收购抖音的交易中抽成?美国政府到底是为钱还是为国家安全?
眼见45天期限将至,虽然华人民眾都焦急这些中国社交媒体未来的命运,但诸如以上论点,程绍铭认為,TikTok的诉状结构与内容严谨,加上川普行政命令漏洞多,TikTok胜诉机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