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议会通过法案 允末期病患获终结生命药物

(中央社)纽约州参议会今天通过一项法案,允许末期病患合法使用药物结束自己的生命。
美联社报导,纽约州眾议会已於今年4月底通过这项法案,如今参议会也通过,该法案现送至州长办公室,必须由州长签署后才能成為正式法律。纽约州州长侯可(Kathy Hochul)的发言人表示,侯可州长将认真评估这项法案。
这项法案将允许末期病患在提出申请并获两名医师同意后,获得开具致命药物的处方。
纽约参议会经过数小时辩论后,今晚最终通过这项法案。支持者在讨论时指出,法案将让末期病患能按照自己的选择安然离世。
提出法案的民主党籍州参议员霍伊尔曼-希卡(Brad Hoylman-Sigal)说:「这不是加速死亡,而是结束痛苦。」
反对者主张,州政府反而应该改善临终医疗照护;他们或是出於宗教因素而持不赞成立场。
共和党籍州参议员博瑞罗(George Borrello)说:「我们不应提供州政府授权的自杀。」